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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977/2023-00250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3-10-23
2023-10-23
张政民〔2023〕253号
有效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指南》的通知

张政民〔2023〕253号

各镇政府,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民儿童〔202313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水平,制定《张家港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张家港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指南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310月2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张家港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指南

为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服务指南》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未保工作站”)的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性程序,适用于未保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市民政局按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评估表》(详见附表1),每年进行评估考核。

二、基本原则

(一)最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过程中,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权衡,选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方案,采取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措施,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二)隐私保护原则

任何人员不得向与未成年人无直接关系的第三方泄漏相关信息与服务内容,若因工作交流、科学研究、教学、新闻报道等需要引用时,须经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同意,并对引用信息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

(三)首接责任原则

对于首先接到未成年人求助以及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项线索的,按照首接责任原则,先受理后处置。

三、工作内容

(一)协调性事务

1协助区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开展专项督查、环境和项目监测等事项。

2.协助区镇、街道开展未成年人精准排查、主动发现、联动保护、个案会商等保护事项。

3.协助群团组织和爱心机构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女童保护”“梦想改造家”等关爱服务事项。

(二)支持性事务

1.支持、指导儿童主任开展未成年人风险等级评估、强制报告、转介帮扶等事项。

2.支持、督导儿童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方法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服务。

3.统计、分析未成年人信息数据,研发课题,提出干预策略,为关爱保护服务提供依据。

(三)服务性事务

1.建立高风险未成年人信息库,包括: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难流动儿童的基本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场所、服务过程的记录及服务成效等内容。

2.畅通未成年人保护事项报告渠道,落实主动发现、强制报告、入户评估、干预保护等制度,主动链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慈善救助等资源,开展风险评估、转介回访等工作。

3.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包括:成长小组、家庭支持小组、社区倡导和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的咨询答疑工作。

四、服务要求

(一)综合协调与管理

1.制定计划。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调研,统计分析未成年人相关数据,梳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服务需求,提出应对策略,制定服务计划、服务项目或服务清单。

2.服务监测。定期抽查本行政区域内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和相关场所(详见附表2),及时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形成问题事项清单,提出合理整改建议(详见附表3)。

3.培训督导。定期开展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的督导培训。面向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志愿者,重点培训未成年人安全服务规范、志愿服务须知等内容(详见附表4)。

(二)个案保护与服务

1.发现报告。畅通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的发现报告渠道,未保工作站负责接收学校、社区、医院及社会报告的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及时掌握个案相关信息。

2.专业评估。未保工作站应评估个案对象,明确评估步骤、评估内容、注意事项等,至少安排2名专业人员于48小时内完成调查评估,填写《个案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5)。对需要紧急安置的未成年人,上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妥善安置。

3.组织会商。未保工作站应结合评估结果,配合区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个案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个案会商,形成个案会商意见(详见附表6)。

4.干预服务。未保工作站应按照个案风险等级,安排儿童主任或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困难帮扶、资源链接等关爱服务或情绪疏导、家庭教育、行为纠正等专业服务(详见附表7)。

5.结案回访。未保工作站根据干预服务情况,适时进行结案评估,填写《结案评估记录表》(详见附表8),报送至区镇、街道民政部门。结案后一年内需进行2次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三)小组活动与项目

1.成长小组。根据未成年人成长需要,开展自我保护、社会交往、生命教育、社会适应、亲社会行为等小组活动,促进未成年社会化发展(详见附表9)。

2.家庭服务。开展未成年人及家庭的支持性、教育性小组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家庭监护指导、亲职教育指导、康复指导、特殊教育指导。

3.心理服务。链接心理服务资源,开展未成年人及照料人心理辅导、情绪疏导、亲子平行小组、心理知识课堂等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预防性、干预性项目活动。

4.关爱项目。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链接社会慈善、公益和爱心人士的资金和服务资源,开展家居改造、课业辅导、兴趣培养、关心慰问、经济资助等关爱项目活动(详见附表10)。

5.倡导活动。结合重要事件节点,紧扣社会关注的热点议题,重点传播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成长需要的知识要点。每年6月集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

附表:1.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服务评估表

2.项目(环境)排查记录表

3.问题(事项)登记表

4.培训(督导)记录表

5.个案信息登记表

6.个案会商纪要表

7.个案服务记录表

8结案评估记录

9小组活动记录表

10项目活动记录表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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