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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32000/2024-00008
部门文件
人才工作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1-24
2024-01-24
张人社发〔2024〕6号
有效
关于申报2023年度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GZT0501-2024-0001)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张人社发〔2024〕6号

张家港保税区、经开区科技人才局,冶金工业园科技招商局,高新区(塘桥镇)创新发展部,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

根据《苏州市支持青年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苏府办〔2022〕128号)、《张家港市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张委发〔2023〕24号)、《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实施细则》(张人才办〔2021〕17号),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独立纳税、正常缴纳社保,并实际生产运营,且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无严重失信行为,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

(一)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二)苏州市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

(三)张家港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四)建有张家港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五)符合冶金新材料、智能装备、化工新材料、高端纺织4条特色优势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先进特色半导体4条新兴领域产业链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六)经认定为张家港市重大产业项目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

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博士、硕士以及世界名校(全球前300)、“双一流”高校(学科)本科的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学位;世界名校以最新发布的THE(TimesHigherEducation)或QS(QuacquarelliSymonds)世界前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以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其中“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须为“一流学科”专业);

(二)毕业专业、从事岗位符合最新发布的《张家港市重点产业紧缺专业需求目录》(详见附件1);

(三)毕业1年内就业的应届生;

(四)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职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全职到岗工作满12个月,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五)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月25日至2月29日。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组织本单位申请人填写《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2),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各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企业推荐说明(详见附件3);

3.企业资质证明,根据企业资质实际情况择一提供,具体如下: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

(2)苏州市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独角兽”培育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

(3)张家港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需提供张家港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建有张家港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具体包括省级、苏州市级、张家港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苏州市级、张家港市级企业院士工作站,省级、张家港市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省级、苏州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须提供相应资质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

(5)符合冶金新材料、智能装备、化工新材料、高端纺织4条特色优势产业链,以及新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先进特色半导体4条新兴领域产业链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

(6)经认定为张家港市重大产业项目的企业须提供相应认定证书或认定文件。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6.《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1~5项须于区镇初审时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初审不予通过。

(四)认定程序

1.资格初审。各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申报信息,填写《2023年度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连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00前报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兰晨磊,电话:56767271。

2.资格复审。市人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申报材料复审,提出拟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办公会议、主任会议审定。

3.认定发文及资金拨付。拟补贴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并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数字人民币账户,请提前开通个人二类(含)以上数字人民币钱包(自行开通方法请下载数字人民币APP了解)。

四、补贴标准

全职引进的满足条件的博士、硕士、本科生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本项补贴与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张家港市紧缺人才薪酬补贴就高不重复享受。

五、其他事项

(一)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明确部门分工、广泛发动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查验申报材料原件,做好资格初审工作。

(二)申请人及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申报企业需严格按文件要求推荐申报对象,并出具企业推荐说明材料,申报对象社保和个税必须在申报企业缴纳。

六、联系方式

(一)各区镇业务科室联系方式:

保税区(金港镇)58329802 经开区(杨舍镇)58111906 

冶金园(锦丰镇)58959092 高新区(塘桥镇)58963926

乐余镇58666338          凤凰镇58421012

南丰镇58618353          大新镇58760353

农业园58639105 

(二)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6767271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一干河东路18号,职工文体中心东广场一楼大厅


附件:1.张家港市2022—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2.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

      3.企业推荐说明(模板)

      4.2023年度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5.数字人民币账户信息填写要求



                           中共张家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张家港市2022-2024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附件2.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表

附件3.企业推荐说明

附件4.2023年度张家港市重点产业青年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情况汇总表

附件5.数字人民币账户信息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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