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张家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现代农业财政扶持办法(2021-2023年)〉的通知》(张农发〔2021〕23号)中关于生态种养——设施水生蔬菜和旱生蔬菜轮作的奖补规定、《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现代农业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张财规〔2021〕1号)及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生态种养专项补助申报指南〉的通知》(张农发〔2021〕73号)的具体要求,经生产主体申请、镇级现场检查及审核、市级核查和综合评价等程序。现将设施水生蔬菜和旱生蔬菜轮作相关补助单位和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4日,计7天。
公示电话: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0512-58122045,张家港市蔬菜技术指导站0512-58122243
附件:2021年张家港市设施水生蔬菜和旱生蔬菜轮作奖补资金明细表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2021年张家港市设施水生蔬菜和旱生蔬菜轮作奖补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