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张商发〔2020〕42号)的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含境外展会第二批、线上展会、对接会等项目)的申报工作,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审核,形成了初步资金分配方案,现将拟获补助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对拟获补助企业名单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58696171 商务局外贸科 钱 峰
监督电话:56901889 派驻纪检组 张晓芳
公示期自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附件:2021年度张家港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含境外展会第二批、线上展会、对接会等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张家港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