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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来源: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4-03-28 09:20:21访问量:字体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国土空间规划、2024年重大项目清单以及土地市场运行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积极挖潜存量建设用地,以促进城乡统筹、优化布局、科学发展、合理配置建设用地为重点,以强化供地计划实施管理为落脚点,增强政府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供给秩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原则

1.区域统筹原则

立足Ⅱ型大城市,按照“一城、一港、四片区”市域空间格局,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中心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块、区镇协调发展,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城乡资源优势互补、双向流动,不断提升城市承载力和吸引力。

2.节约集约原则

坚持把节约集约用地放在优先位置,贯彻国家“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用地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加快推进200亩以上的连片存量产业用地更新,推动存量土地盘活、产业用地提质增效,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供需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坚持以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的供给能力和规模效益。依据重点建设项目和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国家宏观调控、土地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土地供应规模,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保持年度土地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有保有压原则

坚持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土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严格按照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执行,突出土地供应“有保有压”的原则,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用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适用范围

张家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范围为张家港市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

2024年度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控制在945.08公顷以内。

(二)供应结构

2024年度张家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3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99.29公顷;住宅用地67.77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53.34公顷,其他住宅用地14.4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6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388.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供应计划17.4公顷;特殊用地2.39公顷。

(三)供应布局

2024年供应土地中,除交通局项目用地外,保税区、经开区(杨舍镇)、高新区(塘桥镇)土地供应量占比较大,其余各区镇建设用地供应量相对均衡。

三、政策导向

(一)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研究判断建设用地需求。按照供需平衡的原则,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积极推动由增量用地为主向存量用地为主转变,严格控制增量,充分盘活存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结合我市城市规模、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存量土地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供应总量,确保土地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按照“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和“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原则,先重点后一般,先民生项目后开发项目,优先保证重大基础设施、社会民生项目的用地供应。

(三)强化土地市场配置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鼓励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有偿方式使用。依法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土地储备管理,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配合,形成服务合力

市政府统筹部署,市资规局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及各区镇、街道,加强协同配合,强化工作联动,靠前服务,并联推进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合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效实施。

(二)严控时序,提高供地效率

市资规局要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尤其是重大、民生基础项目用地要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有关主体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计划的,及时报请市政府进行适当调整。

(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考核

加大对各责任主体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定期开展用地结构、开发利用和价格变化等指标的分析研判,对计划落实进度较慢的地区定期提醒,并逐项目逐单位明确责任。年底对完成全年供应计划脱幅较大的板块,将视情扣减下年度储备及供应计划量。

附件1:张家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张家港市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3:张家港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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